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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in8004 2007-12-13 15:07

深圳龙岗外贸公司招包装设计师
 
公司全称:
新加坡联星体育用品私人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 (TLA SPORTS PTE LTD)

公司简介:
总公司在新加坡, 以经营成衣为主.深圳代表处主要负责英国的一个客户(Sports World)的运动类产品在亚洲地区的采购及出货事宜. 总公司的网站是:http://www.2besource.com/texline/ 客户的网站是: www.sportsdirect.com (从国内进这个网站可能有点慢,但肯定进得了). 深圳代表处的年营业额在USD5000万左右,采购的项目以高尔夫及其配件,各类球拍,足球,轮滑产品,健身用品,箱包等等为主.

招聘职位:包装设计师 人数: 1~2人

工作内容:
1. 以包装设计为主:彩盒,彩卡,吸塑卡......做过包装设计的都知道,大都是一些比较普通的包装方式
2. 有时会做一些产品设计, 比如说运动背包, 帽子什么的, 都有样品可供参考
3. 当客人需要新的包装方式的时候,给出你的创意
4. 如果你懂印刷,可能会出差去工厂指导并解决包装印刷方面出现的问题
5. 如果你懂英文,可能有机会同业务一起出国跟客人开会,现场解决包装及设计方面的问题

要求:
1. 性别,年龄,学历,籍贯,身高,相貌.........不限, 只要你有能力, 并且先提供你的作品证明你的能力
2. 诚恳,上进,细心,有责任心,有团队精神
3. 熟练使用AI CS2或以上, PS CS2或以上,会做效果图,只有PC机可用,没有MAC
4. 提供个人简历一份
5. 熟悉印刷流程更佳,但不是必要条件
6. 如果懂英文更佳, 但不是必要条件
7. 农历年后(2008年2月-3月左右) 上班

基本待遇:
1. 薪资面议,试用期三个月
2. 不压薪水:每个月的最后一天发放当月的薪水,遇上周末或节假日一般提前发放
3. 包住不包吃:公司租房,一般2-4个人住一间,用餐自理,每人每月另外补助RMB300餐费, 全公司都一样,在试用期也是这个标准;不住公司宿舍自己租房没有补助; 住公司宿舍须交水电费,按房间收取, 同住一间宿舍的同事相互分摊
4. 正式员工提供社保
5. 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后, 全年可领13个月薪水(简单点说就是12月份发双饷), 有带薪年假
6. 年度分红: 根据个人平时的表现,工作绩效,主管意见,同事评价等等因素......总之谁都不知道自己将拿多少红包,也可能是RMB200,也可能是你当月薪水的2-3倍

特别说明:
1.我们是贸易公司,不是专业的设计公司或印刷厂
2.不知道AI, PS是什么东西的人请勿打扰
3.没有作品,心存侥幸的人请勿打扰
4.想找个地方打混的人请勿打扰

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龙东村鸿基路风临四季花园旁
2. 联系电话: 0755-84632261, 84632262, 13725548489 (管先生, Sam)
3. 关于个人作品, 个人简历等资料请发邮件至 samguan@tla-sz.com

最后祝各位看贴的圣诞快乐,元旦快乐,新年快乐!

KITI1025 2007-12-14 08:12

这是我见到的最好的招聘广告,顶一下,,,,

laoxianglove 2007-12-14 08:29

写的不错吗,想去的可以试一下啊//

winder 2007-12-14 08:57

一般吧,试用期三个月,长了点,贸易公司不会又是总在招人三个月后让你走人的那种公司吧

amin8004 2007-12-14 09:29

SHUT UP !
 
引用:

作者: winder (帖子 469070)
一般吧,试用期三个月,当劳动法不存在?免了吧,不会又是总在招人三个月后让你走人的那种公司吧

1. 能在这个专业论坛中混得“长老”位置的人,一定是有两把刷子的,想必功力深厚,因此应该知道看出一个人设计的能力不是一天两天可以看得出来的;同时我也说得很明白,我们是贸易公司、不是专业的印刷厂或设计公司,如果你有认真看过招聘的要求,你会发现我们甚至把对设计师自身的素质要求置于技术要求之上;我们对设计师是否留用还需要看我们的客人对这个设计师的设计的接受程度。三个月的试用期是否合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第十九条:“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我们要招的是一个长期合作、共同努力的伙伴;公司跟每个正式员工都会签订劳动合同;三个月的试用期是否合法?
3. 没有依据地乱讲话、乱下定义,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种人我们称它为什么?
4. 地址、电话都列在上面了,欢迎这位想当然的“长老”实地考察

amin8004 2007-12-14 09:49

知错就改是个好同志!
 
引用:

作者: winder (帖子 469070)
一般吧,试用期三个月,长了点,贸易公司不会又是总在招人三个月后让你走人的那种公司吧

知错就改是个好同志!——虽然不敢站出来大声说一句“对不起”,但是知道错了就好。

招聘与应聘是一个双向选择,技术又不好、人品也不好的,不用三个月我就让他走人!
请参阅“特别说明”第4点“想找个地方打混的人请勿打扰”

Winder “长老”是那种一去人家公司应聘就赖在人家公司不走的那种人吗?我相信一个勇于承认错误的人不会是那种人的!!

winder 2007-12-14 12:55

[quote=amin8004;469113]知错就改是个好同志!——虽然不敢站出来大声说一句“对不起”,但是知道错了就好。


关于新劳动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法是这么写的。只是现在的皮包公司太多了,上当太多,所以容易激动,请多海涵:grimace:
另:我刚才给你发了简历你看看我的水平能拿多少银子。

amin8004 2007-12-14 14:02

您的邮件已经收到
 
[quote=winder;469204]
引用:

作者: amin8004 (帖子 469113)
知错就改是个好同志!——虽然不敢站出来大声说一句“对不起”,但是知道错了就好。


关于新劳动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法是这么写的。只是现在的皮包公司太多了,上当太多,所以容易激动,请多海涵:grimace:
另:我刚才给你发了简历你看看我的水平能拿多少银子。

Mr. Winder,

您的邮件已经收到,您提供的作品已经充分说明了您的个人能力。
我们需要一点时间来作评估, 具体事宜会用邮件给您回复。
谢谢!

studio 2007-12-28 11:12

是间好公司来的,这样待遇太令人行动

studio 2007-12-28 11:23

要兼職的吗,我是一个设计助理,我们公司专设计国外的包装,集摄影、设计、制作,印刷,

sonlypoonG 2008-01-24 10:53

听起来不错的公司啊?
我公司是印彩盒的,高品质的,你的彩盒单发到那间公司合作的啊??


所有时间均为 +8, 现在的时间是 2025-12-03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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