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就职于深圳当纳利,我本来很喜欢这个公司的,总是在尽心尽力做好我的工作。但是就在入职两个月快到的时候,公司HR叫我去面谈,说是要我离职,问为什么,不回答。找上司来问原因,也是不正面回答。最后我说要找劳动局解决无理炒人的问题,大家最后不欢而散。第二天再找上司谈,最后她说决定告诉我真相,说是因为我在微博上泄露了自己的工资,违反了公司的保密协议。好吧,这点我无话可说。接下来的陈述成了一个添油加醋夸大事实了。接着,她又说我对公司的人指名道姓进行人身攻击,而事实是我只是抱怨我睡下铺的室友不近人情,总是对我提出种种强人所难的要求,根本没有提及到他的名字,也没有几个人知道我下铺是谁,另外我说过图书馆管理员黄师傅脾气不太好,但是我会想办法与其相处好,这样也被我上司说成是指名道姓的人身攻击;她还说我泄密了公司供应商名字,但是事实上我根本连公司有什么供应商我都不清楚,何来泄密?此外还被她说我微博语言粗鲁,我的微博使我在公司里面成了名人,简直就是一朵奇葩,我的微博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等等...
由上可见,除了我无意中泄密了工资这一条是属实之外,其他无一是对我的污蔑和偏见。我除了有一条涉及到抱怨公司之外,其它都是试着在说公司的好话的,不知怎么到了我上司那里就成了搞臭公司了。上司要我离职,然后说会给我留面子,别人问我离开公司原因,她可以说是谋求发展去了,不会说我过不了试用期的。
我做了那么多年,还是头次见到因为微博这种私人的东西被公司拿来作为炒鱿鱼的理由的。虽然这里面也有我的过失,但是除了泄密工资,其他全是上司的偏见,和唔知的曲解。我不想说全是公司的错,各种的是非,希望大家有个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