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newhang
這個必須頂!!! 
國人受奴化教育太多,導致很多時候權益被侵時第一時間感覺就是:算了,沒有必要爭,反正還能活下去,此處不留自有留處,導致了各個老板們官員們的囂張無視他人權益,應多學學樓主的精神,人要有反抗精神而不是天天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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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都是那么的容易,不是不得已谁愿意忍气吞声,精神上完全支持当事人该行为,但是如果事到当头,我确实可能会选择妥协,中国的司法程序如此,耗费6个月乃至更长时间于个人来言真的得不偿失,除非补偿可以连耗时一起计算。要更改的是劳动法,而不是我们国人的思想。法律健全了,胜诉就必须补偿足够多的损失,人人当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