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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平湖某包装厂,工资押1.5个月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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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9,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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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棉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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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kiss猫
这里只讨论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又没有入职前告知的情况下,超过支付周期一个月是否有违劳动法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木棉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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