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newcolors
一般不都是找劳动局解决的吗?直接打官司???难道公司都没发过工资,有记录的吧,还是以前私人名义发的
还不如直接投诉劳动局,公司不给上社保,不签合同
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内容如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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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准备申请劳动仲裁,然后举报工厂偷税漏税,我这有公司的合同和发票的存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