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6年曾犯了职业生涯中到目前为止最大的一个质量事故,一款高级笔记本封面内容,打样时分中,做货没分中,交货时客人发现退货,重做,损失超十万块,那时我也才进厂不到两个月,本来打算罚我300元,后来说我那会儿没过试用期,干脆就不罚了,
打工的做错事,原则上只是罚款不是赔偿,就算赔,没记错的话劳动法极限是工资20%,所以我说6500的月薪极限不可能赔到12000元,中印也多是明白人,责任划分到极致的话,6500元的月薪,极限就是1300元,加上楼上的情绪也不太稳定,所以后面不会再回复这个事不关己的话题,
当然楼主因此就想着辞职一走了之也算冲动,建议冷静下来尽量和老板谈妥它,不到最后不要去惊动政府部门